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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刘志强律师为“中泰重庆沿江开发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提供法律服务
近日,泰和泰重庆办公室刘志强律师接受专项委托为“中泰•重庆沿江开发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产品提供交易结构设计、尽职调查和法律审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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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刘志强律师受重庆市外经贸委邀请作“新三板”市场培训讲座
2013年4月27日,为让相关企业充分了解新三板挂牌政策,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举办了专题培训,泰和泰(重庆所)刘志强律师受邀作题为《“新三板”市场简介暨企业挂牌过程中的法律和财税问题分析》的专题培训报告。在报告中,刘志强律师简介了新三板的发展历程、定位、业务规则以及上市流程,并着重讲解了“新三板”企业挂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和财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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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刘志强、杨鹏飞律师代理的重庆金交所首单“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转让产品”成功上市
近日,刘志强、杨鹏飞律师代理的合同能源管理项下的收益权转让产品2013年第1期(产品代码:700004)在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成功上市发行。该产品系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首笔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我所律师全程参与该产品的结构设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发行主体提供灵活的融资解决方案,并为重庆金交所的金融创新提供法律、金融及推广营销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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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泰和泰与中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2013年1月18日,经过长期的接洽和沟通,泰和泰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签署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我所高级合伙人程守太律师、刘俊律师及专职律师程敏,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相关领导进行了友好会谈,并成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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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我所律师参加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举办的“关于设立三个市场板块”的政策宣讲会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的市场板块挂牌条件及信息披露分层标准。为此,OTC于2012年10月11日举办了“关于设立三个市场板块”的政策宣讲会。宣讲会由OTC市场部高级经理王培主持,重庆市多家中介机构与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作为OTC的会员单位,由刘志强律师、杨鹏飞律师出席并参与讨论。根据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特点,为更好满足不同成长阶段非上市公司的需求,OTC决定设立三个层次市场板块及配套的信息披露分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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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我所合伙人刘斌律师参加“2012中国西部企业上市融资峰会”
2012年9月15日,由成都商报、每日经济新闻、重庆晨报、华商报等主流媒体,以及建发·浅水湾共同举办的“2012中国西部企业上市融资峰会”在成都举行,共有来自广西、重庆、四川等西部省市、自治区的130多位企业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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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高盛高华证券重庆营业部执行董事刘勇一行莅所访问
继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营业部执行董事、总经理刘勇,股票部经理陈宇访问重庆办公室,合伙人李擎宇、林忠群等与其进行初步沟通之后,刘董事一行于2011年5月12日上午莅临成都办公室,主任程守太律师、证券部主任刘斌律师与来宾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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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泰和泰助力四川信托业蓬勃发展
继泰和泰协助中国中铁集团成功收购四川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成立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四川地区唯一一家获准从事信托新业务的金融机构之后,泰和泰再度为四川地区信托业的另一巨头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重组和设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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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我所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涉及80亿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由我所程守太、许正平、郭成刚、马若洁等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2010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近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该期公司债券核准发行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是我省企业近年来的最大单笔融资额度,该期债券发行后将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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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主办项目——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川内首家创业板企业成功过会
泰和泰证券部主任刘斌律师带领团队服务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09年9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13次会议审核通过。硅宝科技亦成为四川首家成功过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