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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我所协助元储基金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
2016年6月20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西藏元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储基金”)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我所高级合伙人林忠群律师,律师许志远等为元储基金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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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我所助力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016年5月,我所接受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筹基金”)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我所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律师梅映雪、谭妍为尚筹基金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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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我所助力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记工作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发布以来,相当数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委托或正在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然而。由于相关规定不甚明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标准较高等因素,致使行业内此类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的难度较大,全国通过率一直保持在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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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泰和泰协助重庆建桥实业成功发行私募债券
近日,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亿元私募债券成功通过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备案,并取得《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私募债券备案确认函》(渝股转备函﹝201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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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泰和泰协助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私募债券
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4亿元私募债券发行于2014年12月8日成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取得《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上证债备字﹝2014﹞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