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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泰和泰助力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发行融资债券
2014年-2015年8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都办公室和重庆办公室组成异地联动律师工作组,成功地为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额度:15亿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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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泰和泰协助重庆建桥实业成功发行私募债券
近日,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亿元私募债券成功通过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备案,并取得《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私募债券备案确认函》(渝股转备函﹝201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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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泰和泰合伙人樊祥花受邀参加“清华五道口金融家大讲堂.房地产金融论坛”
2014年11月15日,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路劲地产集团、盛世华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清华五道口金融家大讲堂•房地产金融论坛”隆重召开。我所合伙人樊祥花律师与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执行会长金波,著名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等金融界、地产界知名专家等参加了此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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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协助中天地林产集团圆满完成香港亚洲木业收购工作
吉象木业由著名的新加坡林产行业泰斗莫若愚先生和前世界银行亚太地区总裁史宾哲先生于1993发起并创立,是中国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的林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外资引进项目。在中国的投资达到1.5亿美元,注册资金5260万美元。2006年,CVC(股权投资基金)为进入中国木制品行业,筹划成立了"亚洲木业(ATP)",其先后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成功收购了卡达维旗下的国际吉象人造林制品集团和亚洲创建集团,是亚洲最大的木制品生产商和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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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泰和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挺进“新三板”
由我所韩颖梅律师、姚刚律师提供股票挂牌及公开转让专项法律服务的“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479)挺进“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新三板”全国扩容后的首批企业于2014年1月24日成功挂牌。这是我所继主板、创业板IPO等业务后的证券领域又一新业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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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泰和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挺进“新三板”
由我所韩颖梅律师、姚刚律师提供股票挂牌及公开转让专项法律服务的“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479)挺进“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新三板”全国扩容后的首批企业于2014年1月24日成功挂牌。这是我所继主板、创业板IPO等业务后的证券领域又一新业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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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泰和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两家公司挺进“新三板”
由我所郭成刚律师、李林涧律师、张春花律师提供股票挂牌及公开转让专项法律服务的“成都恒成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529)、“四川格拉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619)挺进“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新三板”全国扩容后的首批企业于2014年1月24日成功挂牌。这是我所继主板、创业板IPO等业务后的证券领域又一新业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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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泰和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两家公司挺进“新三板
由我所郭成刚律师、李林涧律师、张春花律师提供股票挂牌及公开转让专项法律服务的“成都恒成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529)、“四川格拉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619)挺进“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新三板”全国扩容后的首批企业于2014年1月24日成功挂牌。这是我所继主板、创业板IPO等业务后的证券领域又一新业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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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
由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关于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于2013年3月5日成功发行。这是继“文旅集团2012年短期融资券”、“华西集团2012年中期票据”、“广安爱众2011年短期融资券”、“龙蟒集团2011年短期融资券”、“宜宾国资2011年中期票据”、“鹏博士2011年短期融资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等,是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银行间交易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的又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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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刘志强、杨鹏飞律师代理的重庆金交所首单“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转让产品”成功上市
近日,刘志强、杨鹏飞律师代理的合同能源管理项下的收益权转让产品2013年第1期(产品代码:700004)在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成功上市发行。该产品系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首笔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我所律师全程参与该产品的结构设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发行主体提供灵活的融资解决方案,并为重庆金交所的金融创新提供法律、金融及推广营销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