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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主办项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过会
泰和泰证券部主任刘斌律师带领团队服务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子”)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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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泰和泰助力四川信托业蓬勃发展
继泰和泰协助中国中铁集团成功收购四川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成立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四川地区唯一一家获准从事信托新业务的金融机构之后,泰和泰再度为四川地区信托业的另一巨头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重组和设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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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泰和泰•重庆与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搭建合作平台
2010年11月27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正式揭牌,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代市长黄奇帆同志出席中心揭牌仪式并为中心揭牌。泰和泰·重庆成为该中心会员单位,并与之建立了良好业务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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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我所提供法律服务的“2010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于2010年11月9日成功发行
由我所程守太、许正平、郭成刚、马若洁等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2010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发行完成后将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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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我所提供法律服务的“2010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于2010年11月9日成功发行
由我所程守太、许正平、郭成刚、马若洁等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2010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发行完成后将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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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我所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涉及80亿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由我所程守太、许正平、郭成刚、马若洁等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2010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近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该期公司债券核准发行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是我省企业近年来的最大单笔融资额度,该期债券发行后将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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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我所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涉及80亿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由我所程守太、许正平、郭成刚、马若洁等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2010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近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该期公司债券核准发行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是我省企业近年来的最大单笔融资额度,该期债券发行后将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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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主办项目——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川内首家创业板企业成功过会
泰和泰证券部主任刘斌律师带领团队服务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09年9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13次会议审核通过。硅宝科技亦成为四川首家成功过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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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主办项目——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川内首家创业板企业成功过会
泰和泰证券部主任刘斌律师带领团队服务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09年9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13次会议审核通过。硅宝科技亦成为四川首家成功过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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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泰和泰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带领的律师工作组为四川长虹30亿元可分离债的成功发行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发行了30亿元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分离债”)。2009年8月19日,四川长虹本次发行的可分离债中的债券和权证分别上市交易,这就标志着,四川长虹的可分离债已经成功发行并上市。据悉,这是2009年中国证监会重启再融资以来首家发行的可分离债,也是四川省范围内地方企业近年来实施的金额最大的上市融资(含首发和再融资)项目。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四川长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四川长虹一定能取得更好的发展,为绵阳乃至四川的灾后重建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