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助力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成功发行PPN
2016-10-10 浏览次数:17380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接受了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PN”)的注册(中市协注【2016】PPN288号)。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出资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资产经营、投资策划(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项目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在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土地整理。
泰和泰重庆办公室李擎宇团队、刘志强团队受聘担任本项目的发行人律师,由高级合伙人李擎宇律师、刘志强律师,律师梅映雪组成服务团队为此次发行工作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其职业技能及效率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