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中午12点,袁嘉律师做客成都经济广播电台(FM105.6)“新闻观察”栏目,就近期“进口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这一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和剖析。
从公布汽车“零整比”数据到约谈,再到启动调查,国家发改委将新一轮反垄断目标锁定在了汽车行业。2014年8月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称,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始于2011年底,目的是维护汽车行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针对进口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涉及整车、零部件、售后保养服务等方面。袁嘉律师首先从法律层面对“垄断”的概念进行了厘清。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主要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
其次,袁嘉律师就进口汽车厂商涉嫌垄断的典型行为进行了梳理。袁律师认为进口汽车厂商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整车销售环节中,进口汽车厂商涉嫌纵向固定价格;二是限定4S店的零配件价格和售后保养价格;三是在汽车原厂(原装)配件销售方面存在拒绝交易的情况。袁律师同时指出,相较于限定整车销售价格而言,限定汽车零部件和售后保养价格的行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为严重。
最后,袁嘉律师就“进口汽车行业垄断问题源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观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袁律师指出《办法》在出台初期确实对规范汽车销售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长期来看,05年出台的《办法》的某些条款却与《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针对这一冲突目前相关部委已经开始着手对《办法》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