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08-08 浏览次数:9409近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风投”)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本次业务由我所欧阳秋月律师、陈霁律师,在高级合伙人郭成刚律师的指导下,为创新风投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及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制作了详尽的工作及时间安排计划,展开了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创新风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一次性通过了基金业协会的审核,为公司长远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以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依托律师的高度专业性,通过内部沟通共享机制,及时总结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动向,在律所完善的风控体系及内核制度的保障下,积极促使项目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量通过审核。